5·2辽宁盘锦拆迁暴力事件

互联网   2023-02-09 07:12:26


(资料图)

1、 2011年初,盘锦市兴隆台区为建设鹤舞路一综合商业项目,拆除项目用地上的原有建筑。

2、由于区拆迁办只与圣潮足道馆所在的4层小楼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了补偿35万元装修费的协议,而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齐簿签订补偿协议。

3、魏军却只答应给承租人3万元的装修补偿,承租人多次找拆迁办协商未果,拒绝搬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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